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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点插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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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生命的短短20载,我“喜欢”

过的男生——也许只是纯粹的欣赏和朦胧的好感。

小学的时候,喜欢一个男孩,那是最单纯的感情吧。

同班同学,一起聊天,一起回家。

两个小孩子无忧无虑很开心。

可是,偏偏他也喜欢我,偏偏还让全班都知道了。

所以我只得抵死不承认也喜欢他了……

呵呵,故事以无疾而终结束。

没了,呵呵。

经过这次,我告诉我自己,以后碰到喜欢的人,我一定要勇敢的争取勇敢去爱!

初中的时候,我同桌觉得我喜欢他所以对我很坏。

郁闷至极我索性告诉他我是喜欢他,然后找了个男朋友。

哈哈……

可是赌气的下场很惨烈。

我伤害了无辜的人。

我努力的想弥补也无济于事。

只记得那个男孩曾想吻我。

我就那样清亮的看着他。

虽天黑黑他人也黑黑,可我还是看到他脸都红了,呵呵,他不好意思地说让我还是把眼睛闭上吧。

我很听话的闭上了眼。

不是因为期待,而是补偿的顺从。

过了好久,我只感到鼻尖一凉,迅速的我睁开了眼睛。

哦,原来是他的鼻尖碰到了我的鼻尖。

可,他没有吻我。

对着我困惑的目光,他挫败的叹息。

我不爱他,甚至喜欢都谈不上。

他知道,一直知道……

这是个珍惜我的男孩,可,我回应不了他的感情,我只有逃避了。

经过这次,我告诉我自己,如果自己不清楚自己的感情,那,我要做的就是不要伤害别人。

高中的时候,碰到晖。

喜欢他吗?我不确定。

总觉得我只是太寂寞而已……

我喜欢的是被关心爱护的感觉,只是怕做妹妹的权利被另外的女孩剥夺罢了。

我知道自己的感觉,所以,只是很喜欢,却不敢有所行动。

太贪心会被惩罚的哦!

因为这么理智,就是可能的发展也被扼杀了,哈哈!

经过这次,我告诉我自己,如果碰到喜欢的人,我可不要这么理智了。

呵呵,现在,我碰到了你,海豚!

你知道吗?过去的人和事我真的都不记得了哦。

硬要说的话记得的也只是灰白的残像罢了。

我就是这么的没心没肺没血没泪的走到现在了,一颗清澄澄毫无杂质的心毫无保留全都给了你呢!

你看,你是这么的幸运哦,在最合适的时刻我最美好的花样年华里,你找到了我,而我,也抓住了你!

哈哈哈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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